关于召开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9:45办理会议签到,10:00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2号惠州信合大厦5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惠州农商银行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2.关于《惠州农商银行创建“千亿银行”规划纲要(2021-2023)》的提案;
3.关于《惠州农商银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4.关于修订《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5.关于修订《惠州农商银行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的提案;
6.关于制定《惠州农商银行监事会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提案;
7.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年度报告》的提案;
8.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9.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10.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股份分红实施方案》的提案;
11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提案;
12.关于变更惠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的提案;
13.关于确认梁健锋同志为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提案;
14.关于确认陈勇斌同志为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提案;
15关于《惠州农商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16关于修订《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二)通报事项
1.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的通报;
2.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的通报;
3.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的通报;
4.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的报告》的通报;
5.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的通报;
6.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的通报。
(三)依据本行章程规定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或通报的其他临时提案或报告(如有)。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股东应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范围、事项、权限和委托书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及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质押或被冻结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的股东以及在本行授信逾期未消除的股东,本次会议不享有表决权。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股东大会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须携带以下资料:
(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名)
(2)股权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名)
(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适用于授权)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签名,适用于授权)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股权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适用于授权)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适用于授权)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21年3月27日至4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三)预登记地点:各股东登记地点为各直管支行。
五、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 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9:45 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权凭证原件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签到手续;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股权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股权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签到手续。
六、会务联系
(一)联系人:王碧嫦、林晓琪;联系电话:0752-2353866、0752-2616599;传真:0752-2896890。
(二)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2号惠州信合大厦9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在本行官网公布的同时在本行各营业网点张贴公布,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敬请各位股东留意。
(二)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的原则,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常做法,本次会议不向与会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三)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请会议登记人员和参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要求。符合要求者可进入会场,参会人员按指定座位就坐,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
特此通知。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